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龙虎山风景旅游区管委会,市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鹰潭市2005年度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鹰潭市2005年度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意见 今年全市共接收退役士兵620人(义务兵和复员士官578人、转业士官42人),符合统一分配工作的356人(城镇义务兵和复员士官310人,三等伤残3人,进藏兵1人,转业士官42人),其中中央、省属单位子女174人,地方子女182人;回农村安置264人。为做好我市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和国务院、中央军委及省政府、省军区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坚决执行安置政策,认真做好退伍安置工作 1、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及省政府、省军区通知精神,今年的退伍安置工作继续采取安排就业和自谋职业相结合的办法,确保城镇退役士兵得到妥善安置。 2、所有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不分所有制性质和组织形式,都有依法接收安置城镇退役士兵的义务。任何部门、行业和单位,严禁下达针对城镇退役士兵的歧视性文件,严禁限制或禁止下属单位接收城镇退役士兵。按照国防义务均衡承担的原则,继续实行按比例、按系统分配任务、包干安置的办法,由市、县(市、区)人民政府、龙虎山风景旅游区管委会、市工业园区管委会和市直单位分别下达安置计划。 3、继续实行“区别对待、择优安置”原则,采取有效措施,使转业士官、立功受奖退役士兵等重点安置对象得到优先安置。 社会公益等适合退役士兵就业的岗位,应优先选用符合条件的城镇退役士兵。 4、城镇退役士兵待安置期间,由当地政府按照不低于最低生活水平的原则发给生活补助费。 5、加大城镇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力度,积极推进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按照(赣府发[2002]5号)和(赣府厅发[2004]6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发放自谋职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金,认真落实各项优惠政策,努力完成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率达50%的任务。 二、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年度安置任务完成 1、驻鹰条管单位的退役士兵由驻鹰条管单位自行消化安置。 2、地方退役士兵仍然实行按系统、按比例分配任务,包干安置的办法,由当地政府统一下达安置计划。 3、安置好重点对象,使转业士官、二等功以上的退役士兵、伤残士兵等得到优先和较好安置。 4、实行安置任务有偿转移。有接收安置退役士兵任务的部门、单位接收人员确有困难的,可以经济补偿形式履行安置任务,但必须在安置计划下达后20天内报同级政府批准,可按一定比例实行安置任务有偿转移,有偿转移金按每人3万元标准执行。确定安置任务有偿转移的部门、单位,凭同级退伍安置部门发的退役士兵安置任务有偿转移缴款通知书,一个月内将有偿转移金一次性转入城镇退役士兵安置保障金专户,逾期不交的,仍按计划派遣退役士兵安置任务。 5、积极鼓励退役士兵自谋职业。通过努力,各地自谋职业安置率必须达到50%以上。凡愿意自谋职业的,应及时兑现补助金。自谋职业安置办法、优惠政策和补助标准,仍按鹰府发[2002]33号文件规定执行;按计划接收安置退役士兵的单位和部门,有条件的也可以根据安置对象本人申请,通过签订协议,按同样标准一次性由单位发给安置补助金,单位不再安置工作岗位。 6、政府设立的城镇退役士兵安置保障金,要按照省下达的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安置率和规定的一次性经济补助标准足额到位。安置保障金的主要来源有:(1)财政拨款;(2)安置任务有偿转移金的积累。安置保障金设立财政专户,专款专用,并接受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审计。 7、扎实开展城镇退役士兵的技能培训,增强他们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竞争能力。各级政府要安排相应经费用于退役士兵的技能培训,各级民政部门要会同教育和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部门,利用现有各类学校和相关培训机构,对城镇退役士兵提供多种形式的职业技能培训。 三、加强领导,严肃纪律,保证安置工作的顺利进行 1、各级政府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把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作为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和国防建设、建立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完成。要按照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要求,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哪一级出了问题就追究哪一级的责任。 2、要加强城镇退役士兵待分配期间的管理教育,及时掌握退役士兵的思想动态,做好思想工作,化解矛盾,防止发生群体上访事件。 3、要严格执行安置政策,对办理假材料谋取安置资格,占用农村指标入伍、非户口所在地入伍的城镇退役士兵,以及缺少城镇安置有效凭证、在农村入伍后购买城镇户口的退役士兵,一律不享受城镇退役士兵的安置政策;对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分配的城镇退役士兵,取消安置资格,各接收单位和有关部门要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凡符合安置条件的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单位必须在45天内接收,逾期不接收的安置部门将退役士兵安置介绍信和档案一并转接收单位。对拒绝接收和完不成安置任务的单位,要进行批评教育,严重的要予以通报,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按照有关规定对单位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予以处罚。 4、各级民政部门要坚持原则,严格按政策办事,做到廉洁自律,实行公开办事,阳光操作,接收全社会监督。 5、全市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必须在11月底前基本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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