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全省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电视电话动员大会和全市民政系统政风行风评议动员大会精神,切实做好我区民政系统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民政系统的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政风行风评议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工作核心理念,切实改进工作作风,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努力创建“人民满意的行政管理部门”,充分发挥民政工作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用,为月湖超常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
工作目标是:通过民主评议工作着力改变民政系统中存在的执行力、公信力、操作力不强的现象,切实帮助解决群众尤其是困难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使全区民政系统干部职工的思想观念进一步转变,为基层、为群众服务的理念进一步更新;工作积极性、创造性进一步增强;工作作风和工作方法进一步改进,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和依规办事进一步规范;真正树立起民政部门“为民、务实、清廉”的新形象。
二、组织领导
切实按照“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统一部署、下管一级”的原则和要求,加强我区民政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组织领导,经研究,成立全区民政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局长王斌斌任组长,何农成、张延敏、郑水亮、陈晓文任副组长,各乡(镇、街办)民政所所长和局机关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的日常工作,何农成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饶伟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为加强对民主评议工作的督查,领导小组副组长分工负责对各乡(镇、街办)民政所民主评议工作进行督查,抓好落实。
三、评议对象和内容
本次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的对象为:各乡(镇、街办)民政所及敬老院。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的内容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
(一)依法行政和依规办事方面
1、是否建立并严格执行了依法行政岗位责任制;
2、对违反民政法规的行为,是否按规定进行了处罚。
(二)政策落实方面
1、民政各项资金是否按要求及时拨付。
2、各项民政配套资金是否按要求列支。
3、城乡低保、城乡大病救助、上世纪60年代初期精简、退职职工救助金和优抚对象补助金是否按标准及时发放到个人。
4、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是否兑现,尤其是项目扶持是否按规划执行。
(三)政务公开方面
1、民政法规、政策、办事程序是否全面公开。
2、民政资金、物资的分配是否经过集体研究。
3、便于群众投诉的渠道和方式是否公开。
(四)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方面
1、对上级部署的重要工作、任务是否及时贯彻、落实。
2、对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是否妥善解决。
3、是否积极推进电子政务,提高办事效率。
(五)工作作风和廉政建设方面
1、是否建立了政务公开、事务公开的制度。
2、是否存在卡、拿、索、要现象。
3、对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能否采取有力措施及时解决。
四、步骤方法
全区民政系统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从6月18日开始,9月底结束为期4个月,分为4个阶段。采取统一部署,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上下联动,下管一级的方法组织实施。区民政局对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民政所进行评议。
第一阶段:全面部署,深入动员(6月18日至7月4日)。
各乡(镇、街办)民政所要成立工作机构,专门负责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7月5日前制定并上报实施方案,召开动员会议,进行具体安排。
第二阶段:征求意见,自查自纠(7月5日至7月20日)。
1、聘请和成立评议员队伍。各地要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民主党派人士、民间组织代表担任评议员,建立评议员队伍,参与评议工作。
2、广泛征求意见。各乡(镇、街办)民政所和敬老院要根据自身工作实际面向社会,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
3、开展群众满意度调查。按照分级负责、下管一级的原则,开展群众满意度调查。区民政局群众满意度调查方案由市民政局与社情民意调查中心共同商定。乡镇、街道办事处民政所群众满意度调查方案由区民政局与统计局共同商定。
第三阶段:反馈意见,整改建制(7月21日至8月20日)。
(一)收集意见。将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梳理、综合、分类。
(二)反馈意见。对自查中反映的问题和征求到的意见,要原汁原味地反馈到民政所和敬老院。在评议组反馈意见时,相关民政所和敬老院对评议意见要当场表明整改态度。
(三)制定整改方案。民政所及敬老院要对评议意见和自查出来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
(四)落实整改并报告整改情况。及时对照自身存在的问题,特别是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逐条进行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作出说明。整改结束后,及时向区民政部门报告整改结果。
(五)建立和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建立本单位政风行风建设的长效机制。
第四阶段:检查评比,总结表彰(8月21日至9月中旬)。
区民政局对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民政所的群众满意度调查和检查评议情况集中进行评议统分,确定检查评议结果,形成检查评议报告。
群众满意度调查、检查评议综合打分,采取百分制记分。计分方法为:1、群众满意度调查占总分的70%,测评分优秀、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四个等次,分别设定加权数为0.9、0.8、0.7、0.5;2、检查评议分占总分30%,其中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占总分的20%,自查自纠情况和其他评议内容占总分的10%。
区民政局对全区民政系统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情况及排名进行通报,并推荐测评得分靠前的乡(镇、街办)民政所报区政府表彰。对排名最后一名的,予以通报批评。(评比标准另定)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各乡(镇、街办)民政所要成立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小组,由分管民政的乡镇、街办领导担任组长。要通过召开动员会和组织学习有关文件,切实提高全体干部职工对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从而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自觉接受评议员和全社会的评议。
(二)广泛听取群众意见。要通过群众满意度调查、座谈、走访、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多种方式,认真听取民政服务对象以及社会各界的意见,深入查找民政系统政风行风建设中存在的各种问题。
(三)突出抓好整改。政风行风评议要坚持实事求是、边评边改的原则,不回避矛盾、不流于形式。要把解决自身作风问题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作为主线,始终贯穿于政风行风评议的全过程,边评边改,以评促改。
政风行风评议投诉电话:
月湖区民政局 0701-6221457
东湖办事处 0701-6221519
四青办事处 0701-6222279
江边办事处 0701-6221727
交通办事处 0701-6221638
梅园办事处 0701-6441464
童家镇 0701-6316736
夏埠乡 0701-6221538
2007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