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股长公开承诺内容
为认真履行婚姻登记工作职责,落实好《婚姻登记条例》、《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的各项政策,优化服务质量,现向社会公开承诺:
1、依法行政。严格执行国家、省婚姻登记政策,做到依法管理,依法办事。
2、责任到人。实行“首问责任制”,作到首问必答、首问必释、首问必果。
3、服务优质。热情接待婚姻登记人员,认真耐心向群众宣传、解释婚姻登记政策和法规。
4、做好每年婚姻登记统计、档案归档工作。
5、做好办理婚姻登记证明工作。
6、做好婚姻档案查档、证明工作。
7、廉洁自律。不接受钱物,不接受吃请。
8、接受监督。热忱欢迎广大服务对象、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提出批评指正。
望广大群众予以监督,如有违诺行为,欢迎举报(举报电话6221457)。
二OO九年八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