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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承诺
  『发布单位:』『发布时间:2009-8-21』

月湖区民政局局长公开承诺内容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推进民政系统作风建设,优化发展环境,结合民政工作实际,现向社会公开承诺:

一、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时刻牢记“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民政工作宗旨,发扬“孺子牛”精神,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作出新贡献。

二、坚持依法行政。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全面落实国家有关政策法规,认真履行救灾救济、优抚安置、村民自治、社区建设、社会福利、区划地名、民间组织管理和各项社会行政事务管理等职责,切实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和民主政治权益。

三、建立健全首问责任制。各股室负责人是首问制的第一责任人,所有首问人必须做到热情、耐心、细致服务。对属于职责范围内的事能办理的要按规定及时办理,对不能马上办理的耐心做好解释工作。属于其他单位职责范围的事要告知办事人员到何处去,使来本局办事人员高兴而来,满意而归。

四、办事实行“三公开”。即实行亮牌服务,做到职责权限和服务内容公开;实行依法行政,做到办事程序和办事依据公开;推行政务承诺制度,做到办理事项和责任追究公开。

五、服务做到“十不准”。即不准利用职权刁难群众;不准吃、拿、卡、要;不准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不准对群众冷、硬、横、推;不准推诿扯皮;不准敷衍塞责;不准在公务活动中接受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不准以虚假、谎报的手段获取荣誉和利益;不准贪赃枉法、徇私舞弊、行贿受贿;不准以公报私、打击报复。

六、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克服官僚主义、形式主义。

热忱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给我们提出宝贵意见,也真诚欢迎社会各界对我们的工作予以监督。

监督热线电话:6221457(办公室)

 

 

 

 

二〇〇九年八月二十日

 

附件:200911261550353293345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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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鹰潭市月湖区民政局  电话:0701-6221457   联系人:朱建波
  地址:鹰潭市胜利路8号  邮编:335000 Email:yhqmz0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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