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市月湖区民政局的前身是鹰潭市人民政府民政科,成立于1949年5月,1956年6月改称为鹰潭市民政局,升为一级(正科级)行政单位,2000年撤地设市后改称鹰潭市月湖区民政局,是区政府职能部门之一,内设机构有办公室、优抚科、救灾救济科、财务审计科、社会福利事务科、基层政权建设科。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区民政局合暑办公,区老龄办、区地名办、区安置办归属区民政局管理。下属5个单位:区福利院、区福利厂、区按摩医院、区低保局、区民间组织局。其中区福利院、区低保局、区民间组织管理局为二级事业单位。
现有干部职工220余人,其中局机关工作人员53人,研究生1人,本科学历6人,大专27人,中专17人,中共党员28人,共青团员6人,40岁以下干部职工29人。拥有一支具有较高文化素质和政治素质的干部职工队伍。